・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扶助服務,協助符合經濟條件的民眾處理法律事務。服務項目包含訴訟代理及辯護、調解、撰寫法律書狀等。申請人需填寫書面申請書,並提供個人及經濟狀況資料,以及案件相關文件供基金會審查。若申請獲准,基金會將指派律師提供協助。此服務透過全台各分會受理申請。
・對象(須符合):每月收入低於 22,000 元;名下資產低於 500,000 元;同意切結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無資力認定標準
・訴訟代理及辯護
・調解
・撰寫書狀
・申請:將書面申請書寄至申請人所在地或就近之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
・- 請詳實填寫申請書各項欄位,並檢附相關文件供本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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