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推出「國有建築基地租賃服務精進計畫」,旨在協助全國超過 11 萬筆國有建築基地現有承租人,順利辦理租賃契約續約。本計畫針對租期將於 2027/12/31 到期(即 2018/01/01 至 2025/12/31 期間簽訂或換約續租)的承租人,提供多元便捷的續租申請管道,包括臨櫃、在地現場、通訊、跨機關及針對年長或行動不便者的到府服務。申請期間為 2026/01/01 至 2027/12/31,確保承租人能持續享有合法使用權益。
・對象(須符合):國有建築基地現有承租人;租賃契約於 2027/12/31 到期者(適用於 2018/01/01 ~ 2025/12/31 期間簽訂或換約續租之契約);未違反租賃條件;無積欠租金或使用補償金(經核准免繳、緩繳或分期繳納且尚未屆期者除外);符合續租規定
・對象(符合任一):行動不便者;年長者
・國有建築基地租賃契約續約服務:協助承租人完成續租程序,確保合法使用權益
・到府續租服務:提供行動不便或年長承租人到府辦理續租服務
・跨機關續租服務:提供承租人至非國產署轄區之分支機構辦理續租服務
・現場在地續租服務:於各地區辦理至少 60 場次現場在地續租服務
・到府續租服務:於各地區辦理至少 45 場次到府續租服務
・申請:臨櫃辦理、現場在地服務、通訊申請、跨機關續租服務、到府續租服務(限年長或行動不便者)
・📍100209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 2 號
・🕒週一至週五 8:30-12:30;13:30-17:30
・承租人應於租約到期前 2 年內申請換約續租,逾期未申請將終止租賃關係並喪失合法使用權
2026/01/01 ~ 2027/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fnp.gov.tw/fnpen/singlehtml/09395271f1c842a2966312ad40f18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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