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訂定「海關實施進出口貨物破壞性查驗補償處理程序」,旨在提供進出口貨物在海關查驗過程中,若因查驗作業導致貨物受損,貨主或報關業者可申請補償。此程序自 2021/01/18 起生效,詳細內容及申請書可透過線上連結查詢,臺北關亦設有補償案件收受窗口供民眾洽詢及辦理。
・對象(須符合):進出口貨物經海關實施破壞性查驗;進出口貨物之貨主或報關業者
・破壞性查驗補償:補償金額及範圍未於本頁面及附件中列出,詳情請見相關連結
・申請:請洽臺北關補償案件收受窗口辦理,或透過附件中提供的連結線上查詢及下載申請書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eb.customs.gov.tw/taipei/singlehtml/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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