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鼓勵公、私立單位積極進用身心障礙者、提供創新就業服務及建構友善職場環境,特舉辦「金展獎」表揚活動。此獎項分為政府典範、職場共融、創新服務、職務再造及就業支持等五大組別,獎勵對象為在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方面有優良事蹟的機關、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獲獎單位將頒發獎座一座及新臺幣 50,000 元至 200,000 元不等的獎金。符合資格的單位需檢附相關文件,於指定期間內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公立或私立單位
・對象(符合任一):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適用於政府典範組、就業支持組);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適用於職場共融組、創新服務組、職務再造組、就業支持組)
・政府典範組:至多 8 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100,000 元
・職場共融組:至多 12 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200,000 元
・創新服務組:至多 5 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100,000 元
・職務再造組:至多 5 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200,000 元
・就業支持組:至多 5 名(其中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至多 2 名),各頒發獎座一座及獎金 50,000 元
・獲獎單位符合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適用對象者,得申請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
・申請:應檢附文件、資料(含電子檔,佐證資料以五十頁為限),於報名期間內送達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定之受理單位
・應備資料不齊且未於通知期限內補件者,視同未報名
最高2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bor.hsinchu.gov.tw/News.aspx?n=1499&sms=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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