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推出農特產品評鑑獎勵補助計畫,旨在鼓勵本市農民團體(含合作社、場)提升農特產品品質與競爭力。本計畫提供經費補助與獎勵金,分為地區性及全市性評鑑。地區性評鑑每場最高補助 15 萬元,全市性評鑑每場最高補助 30 萬元。此外,評鑑得獎者可獲得最高 2 萬 5 千元的獎勵金。申請單位需研提計畫書送農業局審查核定,並確保參賽產品符合農藥殘留檢測標準。
・對象(須符合):本市轄下各農民團體(含合作社、場);由農民團體依需求研提計畫書送本局核辦,經本局進行計畫審查及核定計畫後函復主辦單位確實辦理;參賽組數應達 30 組(地區性評鑑);參賽組數應達 60 組(全市性評鑑,咖啡及蜂蜜評鑑參賽組數不受此限);參賽產品辦理農藥殘留檢測合格
・地區性評鑑補助:每場以補助 150,000 元為上限,參賽組數應達 30 組始予補助
・全市性評鑑補助:每場以補助 300,000 元為上限,參賽組數應達 60 組始予補助(咖啡及蜂蜜評鑑參賽組數不受此限)
・第一名獎勵金:1 名,25,000 元
・第二名獎勵金:2 名,12,000 元
・第三名獎勵金:3 名,5,000 元
・獲選政府單位主辦或補助辦理之全國性競賽或評鑑之獲獎團體敘獎:加分額度 2 ~ 5 分
・全市性評鑑獲獎團體敘獎:加分額度 1 ~ 3 分
・地區性評鑑獲獎團體敘獎:加分額度 1 分
・申請:由農民團體依需求研提計畫書送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核辦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8:00-8:30、17:00-17:30
・全案預算經費概估 6,000,000 元
最高300,000元
2025/02/13 ~ 2025/11/30
資料來源:https://www.agriculture.taichung.gov.tw/3043270/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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