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補助,鼓勵私人設立或擴充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本計畫針對取得衛生局籌設或擴充許可的私立機構,且其護理師、護士及照顧服務員人力配置符合收住特定照護對象(如管路、造瘻口、植物人、長期臥床或具行動能力失智症者)的條件。每新增或擴充一床最高可獲 240,000 元補助,單一機構最高補助 100 床,用於服務設施改善,各項設施金額需達 10,000 元以上。有意願的企業可洽臺北市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諮詢,電話 1999 轉分機 1877。
・對象(須符合):機構護理師或護士及照顧服務員人力配置,符合收住「管路、造瘻口、植物人、長期臥床(含重癱、長期臥床失智症)」或「具行動能力之失智症」服務對象
・對象(符合任一):取得衛生局核發籌設許可之私立住宿式長照機構;現有私立住宿式長照機構取得衛生局核發擴充許可得擴充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1條所稱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床位
・新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第12條附件三住宿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表項目壹、服務設施:每床上限 240,000 元,同一機構補助床數最高 100 床,各類設施金額應達 10,000 元以上
・申請:有意願設置之企業可至臺北市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洽詢
・最新相關資訊以衛生局網頁為準
最高24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98181E06DE55C2E&sms=8379566D224A5846&s=B2151F4652388C9B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