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旨在確保濕地的自然防洪功能、維護生物多樣性,並促進濕地生態保育與明智利用。本法規除了規範濕地管理與開發限制外,也包含對特定對象的補償、獎勵及補助機制。例如,因濕地保育措施而遭受損失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經營者或權利關係人,可獲得合理補償。對於積極參與濕地生態保育、環境教育推廣、科學研究、友善產業創新或捐贈土地等有貢獻的個人或團體,政府將提供適當的獎勵與表揚。此外,濕地基金也可用於濕地保育與復育的補助與獎勵。針對可能影響濕地的開發行為,本法也要求進行濕地影響評估,並可能需實施異地補償或生態補償。
・對象(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經營者或權利關係人(因濕地保育法規定的限制或禁止行為,或轉型明智利用輔導而遭受損失者);對濕地生態保育與復育、環境教育推廣、科學技術研究、藝術文學創作、友善產品或產業創新研發與行銷、濕地認養、捐贈私有土地或興建人工濕地等有貢獻者;開發或利用行為可能破壞或影響重要濕地環境及生態功能者(需提交濕地影響報告並可能需進行生態補償)
・損失補償:因濕地保育法規定的限制或禁止行為,或轉型明智利用輔導而遭受損失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經營者或權利關係人,可獲得合理補償
・濕地保育獎勵與表揚:對濕地生態保育與復育、環境教育推廣、科學技術研究、藝術文學創作、友善產品或產業創新研發與行銷、濕地認養、捐贈私有土地或興建人工濕地等有貢獻者,可獲得適當獎勵與表揚
・濕地保育與復育補助:濕地基金可用於濕地保育與復育相關的補助
・濕地保育與復育獎勵:濕地基金可用於濕地保育與復育相關的獎勵
・異地補償或生態補償:開發或利用行為可能破壞或影響重要濕地環境及生態功能者,經審查許可後,需進行異地補償或生態補償,或繳納濕地影響費
・本法規主要規範濕地保育相關事項,其中包含對特定對象的補償、獎勵及補助機制,但具體申請辦法、金額及細節需依相關子法或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資料來源:https://www.nps.gov.tw/en/sglarticle/lawofwet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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