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為輔導金門縣內社區發展協會及其他社福公益團體,推展各項延續性福利服務或培訓課程,以協助政府照顧弱勢族群、增進社區居民健康並提升生活品質。本補助鼓勵團體結合社區共同辦理,以達成福利社區化及永續發展目標。補助項目涵蓋婦女、兒童、青少年、老人及其他弱勢族群的福利服務,以及世代共融、志工幹部培訓等創新方案。申請單位需於活動計畫執行前 15 日提出申請,並於每年 10/31 前送件,補助經費以額度用罄為止。
・對象(須符合):本縣立案且會務、財務健全、組織運作正常之社區發展協會及其他社福公益團體;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計畫執行前 15 日提出申請;申請單位應於每年 10/31 前提出申請;不得與其他本府補助重複
・優先補助及創新增能培訓課程:每一社區發展協會年度補助總額上限 40,000 元(不含旗艦型及委託型計畫)
・優先補助及創新增能培訓課程:單一申請案最高補助 35,000 元
・優先補助及創新增能培訓課程(依參加人次或經費需求分級):參加人次 30 ~ 39 或經費需求 15,000 ~ 19,999 元,最高補助 10,000 元
・優先補助及創新增能培訓課程(依參加人次或經費需求分級):參加人次 40 ~ 49 或經費需求 20,000 ~ 24,999 元,最高補助 15,000 元
・優先補助及創新增能培訓課程(依參加人次或經費需求分級):參加人次 50 ~ 59 或經費需求 25,000 ~ 29,999 元,最高補助 20,000 元
・優先補助及創新增能培訓課程(依參加人次或經費需求分級):參加人次 60 ~ 69 或經費需求 30,000 ~ 34,999 元,最高補助 25,000 元
・優先補助及創新增能培訓課程(依參加人次或經費需求分級):參加人次 70 ~ 79 或經費需求 35,000 ~ 39,999 元,最高補助 30,000 元
・優先補助及創新增能培訓課程(依參加人次或經費需求分級):參加人次 80 以上或經費需求 40,000 元以上,最高補助 35,000 元
・獎勵社區發展協會績優補助:獲衛生福利部服務創新獎項,年度最高補助總額 100,000 元
・獎勵社區發展協會績優補助:獲衛生福利部甲等獎項,年度最高補助總額 120,000 元
・獎勵社區發展協會績優補助:獲衛生福利部優等獎項,年度最高補助總額 150,000 元
・獎勵社區發展協會績優補助:獲衛生福利部更高獎項,年度最高補助總額 200,000 元
・獎勵社區發展協會績優補助:獲本縣躍進獎項,年度最高補助總額 50,000 元
・獎勵社區發展協會績優補助:獲本縣甲等獎項,年度最高補助總額 70,000 元
・獎勵社區發展協會績優補助:獲本縣優等獎項,年度最高補助總額 80,000 元
・福利化社區旗艦型計畫:最高補助 250,000 元
・委託型計畫:每案最高補助 100,000 元
・性別平等獎勵方案:社區發展協會理、監事幹部成員女性比例達三分之一以上者,年度補助款總額增加 10,000 元
・獎勵社區發展協會與其他社福公益團體共同合作補助方案:年度最高補助總額 40,000 元(限 3 案)
・延續性創新方案(參賽得獎社區及與其他社福團體合作):單次最高補助 40,000 元(總經費 45,000 元以上)
・申請:社區發展協會備妥申請文件函送轄管鄉 (鎮)公所初審後,函報本府業務單位續辦書面審查;其他社福公益團體備妥申請文件函報本府業務單位辦理書面審查
・📍893014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補助經費以額度用罄為止;倘經費即將用罄且同時有多件申請案時,將優先核定當年度尚未申請過之社區發展協會或其他社福公益團體。執行完畢始能申請下一案
最高250,000元
每年 10/31 前
資料來源:https://social.kinmen.gov.tw/Content_List.aspx?n=01FB03C668AEB4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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