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推出兩項重要措施,旨在實現轉型正義並維護政黨間的公平競爭。首先,「獎勵舉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辦法」鼓勵我國人民提供政黨或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的相關資訊。若舉發資訊能協助委員會發現並追回這些財產,舉發人可獲得最高達該財產價值 1 % 的獎金,上限為 100,000,000 元。其次,「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則協助在威權時期因高壓統治而被迫轉讓財產的人民(含法人或團體),在委員會取回或追徵不當取得財產公告後一年內,申請回復其原有權利。
・對象(須符合):我國人民(含法人或社團);針對「獎勵舉發」: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提供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之財產所在、來源、取得方式或處分等相關資訊,並因此使本會發現並追回隱匿、遺漏申報或不當取得之財產;針對「回復權利」:申請回復的財產限於本會自政黨或其附隨組織取回或追徵之不當取得財產;針對「回復權利」:申請人為系爭財產的原權利人或依法繼受該權利之人;針對「回復權利」:必須在本會取回或追徵不當取得財產公告後一年內,向本會提出申請
・獎勵舉發獎金:於不逾該財產價值 1 % 比例範圍內核發,最高以 100,000,000 元為限
・回復權利:回復原有的財產權利
・申請:- 獎勵舉發:以書面方式,由舉發人簽名或蓋章後提供予本會
・📍10486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樓
・- 獎勵舉發獎金核發循預算程序
最高100,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cipas.gov.tw/rewards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