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凡設籍新竹市且將未滿二歲幼兒送托至準公共化托育服務的家庭,若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且未領取其他育兒津貼,即可依家庭經濟狀況申請此項補助。申請人需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申報表,向新竹市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幼兒未滿 2 歲;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委託人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兒之育兒津貼;委託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兒不在此限)
・對象(符合任一):一般家庭;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第二名子女以上家庭
・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依家庭狀況核發
・申請:請洽新竹市香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
・📍新竹市牛埔南路13號2F
・- 應於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繳齊所有應備文件
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
資料來源:https://www.mammy.org.tw/guestbook.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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