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出 113 年度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計畫,旨在鼓勵臺中市住宅區及商業區內屋齡 20 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進行整建或維護。此補助涵蓋社區道路綠美化、騎樓整平、立面修繕、無障礙設施增設、建物耐震能力提升等多項工程,並包含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申請者需為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檢具申請函文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都發局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初審及都更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獲得補助。每案核准補助金額最高可達 1,000 萬元,特定條件下補助比例最高可達總金額的 70 %。
・對象(須符合):以整建或維護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申請之建築物應位於臺中市住宅區及商業區;申請之建築物為屋齡 20 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情況特殊經都更審議會審議通過者不在此限);申請之建築物需符合以下任一補助範圍:都市計畫書載明應實施整建或維護之更新地區;經臺中市政府劃定之更新地區;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亟須辦理保存維護,並經都更審議會審議同意者;經臺中市政府公告之優先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其他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採整建或維護方式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單元或區段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之建築物為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 5 棟以上;申請之建築物為 3 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 2 棟以上;申請之建築物為 6 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
・社區道路綠美化工程
・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工程
・無遮簷人行道植栽綠美化、舖面工程、街道家具設施
・立面修繕工程(含空調與外部管線整理美化、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之費用等)
・外觀綠美化工程
・維護公共安全必要之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
・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
・增設昇降機設備
・提高建物耐震能力
・其他經都更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經都發局核定者
・補助項目包括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
・申請:檢具申請函文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初審及都更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給予補助。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407662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補助預算經核准用畢將另行公告不再受理;申請補助金額除特定項目外,每案不得超過補助項目總金額 25 %;個案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者,補助項目總金額上限為 50 %;經本府公告之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補助項目總金額上限為 70 %;增設昇降機設備之補助金額,不得超過核准補助金額 45 %;提高建物耐震能力之補助金額,不得超過核准補助金額 55 %;每案核准補助金額,不得超過 1,000 萬元;同一申請案曾經都發局或其他機關(構)補助有案者,得酌減補助金額;接受補助之建築物,工程竣工查驗後 5 年內不得任意變更整建或維護項目,否則可能被追繳補助費用;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書範本及相關表格可至都發局網站下載或洽詢;屬特定補助範圍(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或經本府公告之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者,不受連棟及樓層限制
最高1,000萬元
即日起至 2024/06/30;2024/07/01 ~ 2024/09/30
資料來源:https://www.ud.taichung.gov.tw/2571799/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