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推出「原住民報考國家考試補助實施計畫」,旨在鼓勵設籍臺中市的原住民投入公職。本計畫提供每名申請人最高 10,000 元的學費補助,採實支實付。申請對象須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臺中市 4 個月以上,且已報名本市合格立案的文教機構課程,並確實參加 115 年度國家考試。申請人需在公告受理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委員會提出申請,補助額度有限,額滿即停止受理。
・對象(須符合):具原住民身分;設籍臺中市 4 個月以上;於受理期程內,凡參加並已報名本市合格立案之文教機構上課(含函授)之學員;115年度確實參加國家考試者(以考選部網站公告考試類別);所附機構發票或收據日期應於所參加考試日期之前
・國家考試學費補助:每名申請人最高 10,000 元,未達 10,000 元以實支實付補助
・申請:郵寄或親送方式向本會提出申請
・- 每年度依本會編列預算設定補助申請額度,額滿即不再受理
最高1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www.ipd.taichung.gov.tw/3254938/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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