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推出「115年度補助原住民參加國家考試實施計畫」,旨在鼓勵設籍臺中市的原住民投入公職,提供每名申請人最高 10,000 元的學費補助。申請對象須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臺中市 4 個月以上,且於 115 年度確實參加國家考試,並已報名本市合格立案之文教機構課程。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於每年公告受理時間起至 11 月 30 日前(或經費用罄時)向委員會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臺中市 4 個月以上者;於受理期程內,凡參加並已報名本市合格立案之文教機構上課(含函授)之學員;115年度確實參加國家考試者(以考選部網站公告考試類別);所附機構發票或收據日期應於所參加考試日期之前
・學費補助:每名申請人最高 10,000 元,未達 10,000 元以實支實付補助
・申請: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每年度依本會編列預算設定補助申請額度,額滿即不再受理。報名 1 間以上機構者,僅得擇一申請補助。優先以未申請過本項補助之民眾為主要補助對象。
最高1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11/30 (或額滿時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ipd.taichung.gov.tw/3254944/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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