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推出 115 年度原住民學生電腦設備補助,旨在協助設籍臺中市滿四個月以上的原住民學生購置電腦設備。凡就讀國中以上至研究所的在學學生,且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或經審核符合其標準者,皆可提出申請。補助金額依身分別不同,低收入戶最高可獲 15,000 元,中低收入戶最高 10,000 元,經審核符合標準者最高 8,000 元。補助範圍涵蓋電腦主體及周邊設備,但不包含耗材類。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於 2026/05/01 至 2026/11/30 期間內送至各區公所初審。
・對象(須符合):具原住民身分;設籍臺中市滿 4 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中以上至研究所之在學學生;同一戶籍內之在學學生,以補助一人為限
・對象(符合任一):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經審核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標準者
・低收入戶電腦設備補助:最高 15,000 元
・中低收入戶電腦設備補助:最高 10,000 元
・經審核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標準者電腦設備補助:最高 8,000 元
・補助範圍:電腦主體(含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電腦主機、電腦螢幕)及周邊設備(含防毒軟體、硬碟、顯示卡、印表機、掃描機等)
・不予補助項目:耗材類電腦週邊設備(如讀卡機、隨身碟、行動硬碟、墨水匣、喇叭、鍵盤、滑鼠等)
・申請:檢附文件於受理申請日期內送至各區公所初審,案件受理日以各區公所收(案)文登記日為憑
・如年度經費用罄,由本會公告後停止受理申請;購買電腦前,請先以電話確認有無賸餘經費
最高15,000元
2026/05/01 ~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www.ipd.taichung.gov.tw/3245168/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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