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1,000萬元→113年度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計畫

居住生活 臺中市 期限 2024-12-3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為活化臺中火車站周邊老舊街區,改善中區及其周邊街區老舊街屋的外部景觀,特別推出「113年度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計畫」。本計畫編列 1,000 萬元預算,補助建物本體及外部環境改善與室內裝修費用。位於補助範圍內的合法建築物,每案最高可獲 120 萬元補助,若位於特色街道範圍內,補助上限可提高至 150 萬元。申請人須自籌至少總工程金額的 30 %。本計畫採隨送隨審制,預算用罄即止,歡迎符合資格的民眾踴躍申請。
・對象(須符合):建築物位於臺中市中區及其周邊部分西區、南區、東區(整體範圍由五權路、林森路、忠孝路、復興東一街、雙十路、公園路以內);建築物屋齡達 30 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申請者為申請範圍內土地及合法建築所有權人或取得所有權人同意書之使用人或管理人;申請者為具商業登記之經營者、法人或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團體(不包含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處理原則所規範之民間團體);申請者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
・建物本體外部改善工程:補助上限為 120 萬元(位於補助範圍內),或 150 萬元(位於特色街道範圍內)
・室內裝修工程:需有營業行為才可申請,補助上限同上
・專業服務費用:每件補助金額最高 150,000 元
・申請: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須先行填報「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計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附件,提送都發局委託之「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專案輔導團隊」辦理申請資格審查
・📍40043 臺中市中區綠川東街 20 號 4 樓(老舊街區活化輔導團)
・🕒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老舊街區活化輔導團)
・補助經費共 1,000 萬元用罄即止。申請人須自籌至少總工程金額之 30 %。申請案件經審查須修正者,申請人應依審查會議紀錄完成修正(限期 30 天內含例假日)並經都發局確認後,始得辦理核定程序,逾期未補正者,都發局得逕予駁回。已核定案件之竣工驗收後 5 年內,如需出售或出租受補助之建築物,需充分告知切結書之內容。未依核定補助計畫實施或工程竣工查驗後 5 年內任意變更補助施作完成項目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補助。申請案件涉局部違章建築者,補助經費不得使用於違建範圍。補助經費需用於營業空間(非營運空間不予補助)。已施作項目不得列入補助項目。申請者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金額/折扣】

最高1,000萬元

【期間】

2024/04/01 ~ 2024/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ud.taichung.gov.tw/2603980/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