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財團法人新竹市文化基金會文化教育推廣補助實施計畫

教育文化 新竹市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新竹市文化基金會推出文化教育推廣補助計畫,旨在加強新竹市的文化藝術與教育活動,提升市民的文化生活品質。本計畫補助對象廣泛,包含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個人、各級機關學校、經政府立案的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以及國內外藝文工作者或團體。補助項目涵蓋教育發展(如學術研究、教學創新、設備設置)及文化藝術(如文學、美術、音樂、戲劇、民俗技藝傳承、文化資產維護)等計畫,也包含相關的國際性教育文化交流活動。申請者需在計畫執行開始前,檢附公文、活動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文件向基金會提出申請,補助金額將依個別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進行審定。
・對象(符合任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各級機關、學校;經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合法立案,並以從事公益為目的之社會團體、社團法人,或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並以從事公益為目的之財團法人);其他國內、外藝文工作者或團體
・教育發展計畫:學術研究、教學創新、教育推廣、軟硬體教育設備設置等,補助金額依個別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進行審定
・文化藝術推廣計畫: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傳承、文化資產與固有文化維護、保存、發展等,補助金額依個別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進行審定
・國際性教育文化交流活動:與教育發展及文化藝術推廣相關,補助金額依個別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進行審定
・申請:檢附公文、活動計畫書、經費概算表及其他審查文件,向本基金會提出申請
・📍300005 新竹市中央路109號
・🕒週一至週五8:00~12:00,13:00~17:00
・同一年度以補助一次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補助經費須專款專用於該申請補助之計畫。計畫變更需報本基金會核准。執行結束後 2 週內需提交成果報告表、照片、領據、總經費支出明細表及原始支出憑證進行核銷。補助款如有餘款應按比例繳回。

資料來源:https://culture.hccg.gov.tw/ch/home.jsp?id=37&parentpath=0,1&mcustomize=filedownload_view.jsp&toolsflag=Y&dataserno=202412030001&t=Download&mserno=20180827000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