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臺北市志願服務各項獎勵辦法辦理期程彙整表

綜合津貼 臺北市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彙整了三項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包含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及臺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這些獎勵旨在表揚服務時數達標的志工,依服務時數從 600 小時到 8,000 小時不等,頒發銅質徽章、銀銅質徽章、金銅質徽章、銅牌獎、銀牌獎、金牌獎、志願服務貢獻獎,以及金鑽獎優良志工、團隊、家庭等。申請者需透過志工運用單位提交申請表,經各級主管機關審查後辦理。
・對象(符合任一):從事衛生保健、社會福利或其他有關衛生福利業務之志願服務工作者,且於 2015/12/31 前未領有內政業務獎勵(或 2014、2015 年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其服務時數得合併採計;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者(各類別時數均得以採計);於臺北市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法備案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工團隊及志工,並在臺北市參與志願服務工作者
・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銅質徽章:志工服務滿 1,500 小時
・銀銅質徽章:志工服務滿 2,000 小時
・金銅質徽章:志工服務滿 2,500 小時
・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銅牌獎:志工服務滿 3,000 小時
・銀牌獎:志工服務滿 5,000 小時
・金牌獎:志工服務滿 8,000 小時
・臺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志願服務貢獻獎: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時數達 600 小時
・金鑽獎:優良志工、團隊、家庭
・申請:志工提出申請表送達志工運用單位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2 樓東北區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 (8:00-9:00, 17:00-18:00 採彈性上班, 12:30-13:30 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資料來源:https://dos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7043EC7A8E61ADC&sms=7E7EE1E6A4F25EAE&s=04C0A1630D35155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