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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綜合津貼 臺北市 期限 2026-05-3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配合衛生福利部,每年辦理志願服務獎勵,以肯定民眾參與志願服務的貢獻。凡從事志願服務工作,累積服務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並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的志工,可依其服務時數申請銅牌獎、銀牌獎或金牌獎,並獲頒得獎證書。本年度(2026年)的申請作業全面採線上化,志工需於每年 5 月底前向所屬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再由運用單位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序審查並送交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對象(須符合):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 3,000 小時以上(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 2001/01/22 起至 2026/04/30 止);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服務時數 3,000 小時以上
・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服務時數 5,000 小時以上
・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服務時數 8,000 小時以上
・申請:- 志工每年 5 月底前向所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 (8:00-9:00, 17:00-18:00 採彈性上班, 12:30-13:30 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志工申請獎勵務必經由本人同意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5/31 (志工向運用單位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dos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7043EC7A8E61ADC&sms=7E7EE1E6A4F25EAE&s=D79444BDEE74FD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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