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低收入戶喪葬費補助,旨在減輕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家庭在成員不幸逝世時的經濟負擔。每案最高可補助 30,000 元,若實際辦理金額不足 30,000 元則依實際費用補助。申請人須為死亡者的家屬或親屬,若無家屬或親屬,可由里長或受委託的福利機構代為申請。申請者需在死亡發生後三個月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死亡者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且不得重複申領其他喪葬費用補助。
・對象(須符合):設籍新竹市之列冊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成員死亡
・喪葬費補助:每案最高補助 30,000 元,不足 30,000 元者,補助實際辦理金額
・申請:- 低收入戶成員死亡,應由家屬或親屬提出申請
・📍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申請應於死亡三個月內提出
最高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