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竹市的低收入戶家庭。此補助主要針對列冊低收入戶第二、三款中,年齡在 15 歲以下的兒童。符合資格的兒童每月可獲得 3,008 元的生活補助金,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申請人可前往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的社政課辦理相關手續。
・對象(須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列冊低收入戶第二、三款之 15 歲以下兒童
・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每人每月 3,008 元
・申請: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最高3,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