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推動太陽光電躉購機制,鼓勵民眾及企業設置太陽光電系統。透過此計畫,設置者可與台電公司簽訂契約,以固定優惠費率將所發電能售予台電,合約期間長達 20 年,確保設置成本攤提並獲得合理利潤。此舉不僅能為地球提供潔淨能源,還能為設置者帶來長期穩定的售電收入。申請流程包含尋找系統廠商、向台電申請併聯、向能源署申請同意備案,並由廠商協助裝設施工,最終實現售電。
・對象(須符合):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的個人或公司行號
・電能躉購:台電公司以固定優惠費率收購電能,合約期間 20 年
・申請:尋找系統廠商規劃設計,由廠商協助向台電公司申請併聯作業及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同意備案,完成系統裝設後開始售電
・太陽光電系統使用壽命超過 20 年,具遮陽、隔熱效益,且磁波符合安全規範
資料來源:https://ea03.moeaea.gov.tw/s0302/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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