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推出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申請補助計畫,旨在提升臺南市高齡友善生活環境。本計畫針對2012/12/30前取得建造執照或已建造完成的公寓大廈,提供改善共用部分無障礙設施的補助。補助項目包含室外通路、坡道、扶手、出入口、走廊及昇降設備等,最高可補助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費的 45 %,單一項目最高可達 2,000,000 元。申請流程分為資格審查與竣工查驗撥款兩階段,申請人需備齊相關文件向工務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2012/12/30前取得建造執照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公寓大廈;改善共用部分無障礙設施
・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費補助:百分之四十五
・室外通路改善補助:上限 60,000 元
・避難層坡道及扶手改善補助:上限 50,000 元
・避難層出入口改善補助:上限 20,000 元
・室內通路走廊改善補助:上限 30,000 元
・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昇降設備補助:上限 2,000,000 元
・原有住宅公寓大廈五層以下建築物共用部分設置昇降設備補助:上限 2,000,000 元
・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項目一至項目五加總)補助:上限 200,000 元
・原有住宅公寓大廈五層以下建築物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及設置昇降設備(項目一至項目四及項目六加總)補助:上限 2,160,000 元
・簽證費用:得納入補助金額上限計算
・申請:可至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全球資訊網(工務資訊/無障礙環境宣導平台/文件下載)下載相關申請書表及申請辦法
・申請案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完全者,得駁回申請案;相關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蓋申請人(單位)印章並標示「影本與正本相符」;申請案如獲撥款補助,其檢附之申請資料、發票及收據留存機關歸檔
最高2,160,000元
2025/04/15 ~ 2025/12/31
資料來源:https://publicworks.tainan.gov.tw/cl.aspx?n=41529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