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發布此要點,規範臺中市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這些活動旨在協助學生複習課業、提供低成就學生補救教學,並推廣多元學藝活動以提升學習興趣和效果。學校會向學生收取課後活動費用,每節平均單價介於 18 元至 42 元之間。然而,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的學生,學校可酌情提供半費或全額減免,或協助申請其他替代繳費補助方案。各校需自行訂定實施計畫並公告,同時遵守學期、寒暑假期間的節數限制及其他辦理原則。
・對象(須符合):臺中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
・對象(符合任一):學生屬低收入戶;學生屬中低收入戶;學生屬家境清寒者
・課後活動費減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學生得酌情予以半費或全額減免
・申請:各學校應自行訂定實施計畫,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辦理,並於學校網站首頁公告,運用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 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課後活動)每節為 50 分鐘
資料來源:https://law.taichun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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