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為保障縣民健康,提供公費流感及新冠疫苗接種服務,涵蓋成人與幼兒。民眾可前往花蓮縣內各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自 2026/04/07 起,開放接種第二劑公費新冠疫苗,但需與前一劑間隔至少 6 個月(180 天)以上。部分標註「★」的院所亦提供幼兒疫苗接種服務,方便家長帶幼兒前往。
・對象(須符合):設籍花蓮縣之居民;接種第二劑公費新冠疫苗者,需與前一劑新冠疫苗間隔至少 6 個月(180 天)以上
・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服務
・公費新冠疫苗接種服務(含第二劑接種)
・幼兒流感疫苗接種服務
・幼兒新冠疫苗接種服務
・申請:前往花蓮縣各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接種
・📍970018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標註「★」之院所可接種幼兒流感/新冠疫苗
2026/03/12 ~ 2026/09/30
資料來源:https://www.hlshb.gov.tw/News_Content.aspx?n=8766&sms=14641&s=20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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