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動「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旨在促進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的文化多樣發展與傳承。本計畫鼓勵青年結合社區營造、在地智慧及社會設計等方式,推動有助於都市及原鄉文化傳承發展的計畫。申請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的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大專校院。經評審通過的計畫,每年期最高可獲得 800,000 元的補助。申請方式採線上或紙本二擇一,申請期間為 2024/08/02 至 2024/09/16。
・對象(符合任一):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校院
・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每年期最高 800,000 元
・申請:採線上或紙本二擇一方式辦理。線上申請需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表件;紙本申請需以公函檢附文件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至文化部文化資源司(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同一申請者每年期原則至多補助一案,惟若計畫已執行完畢或即將執行完畢而再次申請者(前後兩個計畫執行期程不得重疊),經審核通過後不在此限。鼓勵跨域聯合提案,共同合作推動,並列為優先補助考量
最高800,000元
2024/08/02 ~ 2024/09/16
資料來源:https://youthfirst.yda.gov.tw/index.php/subject/content/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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