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推出「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鼓勵 15 至 35 歲青年針對社會議題展開志願服務。青年可組隊(至少 6 人或 10 人以上),服務累積達 12 或 18 小時以上,並透過計畫系統提案。依申請類別不同,最高可獲得 30,000 元至 80,000 元的行動金。
・對象(須符合):有意參與志願服務的青年;年齡介於 15 ~ 35 歲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一般型服務方案:組隊人數至少 6 人(含)以上,服務累積滿 12 小時(含)以上;申請專案型服務方案:為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內登記有案之學生社團,組織青年志工團隊至少 10 人(含)以上,服務累積滿 18 小時(含)以上
・一般型服務方案獎勵金:每案最高 30,000 元(含稅),核定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專案型服務方案獎勵金:每案最高 80,000 元(含稅),核定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申請:於本案計畫系統進行線上提案
・📍10055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 一般型服務方案:活動開始之日前 37 天完成線上申請為原則,經資格審查如需補件則須於活動開始之日前 30 天完成補件
最高8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youthfirst.yda.gov.tw/index.php/subject/content/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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