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體育局為鼓勵並培育優秀運動選手,針對代表臺南市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金牌的選手,提供每月培訓津貼。此津貼旨在支持選手持續訓練,個人項目(含接力、雙打)金牌選手每月可領 3,000 元,團體項目金牌選手每人每月 1,500 元。若選手同時破紀錄並獲得金牌,或達成連霸,每月津貼將提高至 5,000 元。津貼將自當屆全中運結束的下個月起發放,持續 12 個月,有助於臺南市運動人才的長期發展與培育。
・對象(須符合):最近一屆代表本市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金牌之運動選手
・個人項目(含接力、雙打)金牌選手培訓津貼:每月 3,000 元
・團體項目金牌選手培訓津貼:每人每月 1,500 元
・破紀錄且獲得金牌或連霸之選手培訓津貼:每月 5,000 元
・申請:由主辦單位依選手成績主動發給
・📍70242 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8:00-17:30,午休時間 12:00-13:30
最高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sports.tainan.gov.tw/html2/serviceslist?ser_guid=655b0dce7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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