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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0,000元→臺南市民間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獎助

財經金融 臺南市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提供民間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的獎助,鼓勵業者在指定區域內設置符合規範的停車場。獎助項目包含停車場的設置費用,依停車位類型和數量提供不同金額補助,並針對婦幼、綠能、身障專用車位及英語友善認證、車位資料即時上傳等提供額外獎助。此外,營運達標的停車場,還可申請為期四年的地價稅及房屋稅補助。申請對象為停車場經營業者,需符合停車位數量、收費費率及設備等條件,並向交通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停車場經營業者(自然人、私法人、人民團體或工商行號);依臺南市停車場登記證申請辦法提出申請,並經本府交通局首次核發停車場登記證;路外公共停車場所在地位於本府交通局公告獎助區域內;具有 10 格以上供公眾停車使用之小型車停車位;收費費率未逾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40 席以上平面停車場設有自動化停車管理設備;20 席以上立體停車場設有智慧化停車管理設備;於最近一次公告獎助區域後(2019/01/01)依法設置之路外公共停車場;申請獎助獲准者,平面停車場應經營逾 6 年以上;申請獎助獲准者,立體停車場應經營逾 12 年以上
・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費用(平面停車場):每一個小型車停車位獎助 3,000 元
・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費用(立體停車場地下樓層):每一個小型車停車位獎助 500,000 元
・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費用(立體停車場地面以上樓層):每一個小型車停車位獎助 250,000 元
・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費用(立體停車場頂樓露天停車位):每一個小型車停車位獎助 3,000 元
・婦幼優先停車位、綠能優先停車位及逾法定比例增設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每一個小型車停車位增額獎助 1,000 元(總計最高獎助金額不得超過前述額度)
・通過本府英語友善標章認證者(平面停車場):獎助 5,000 元
・通過本府英語友善標章認證者(立體停車場):獎助 10,000 元
・停車場之車位資料即時上傳至主管機關指定伺服器者:獎助 20,000 元
・設置費用獎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停車場工程造價總額之 50 %,且平面停車場以 600,000 元為限,立體停車場以 20,000,000 元為限
・停車場位屬國有土地者,設置費用獎助依規定之 50 %申請,平面停車場以 300,000 元為限,立體停車場以 10,000,000 元為限
・路外公共停車場稅賦費用:營運每年全年平均停車率達 30 %者,補助每年應分攤之地價稅及房屋稅,總計最高不得超過 500,000 元,補助期間以 4 年為限
・地價稅獎助:按實際使用面積,依停車場用地稅率(千分之十)核算第一年獎助費用,並逐年遞減 20 %(不得超過實際繳納稅額)
・房屋稅獎助:按實際使用面積,依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百分之二)核算第一年獎助費用,並逐年遞減 20 %(其獎助以合法登記建物為限,不得超過實際繳納稅額)
・申請:臨櫃、郵寄
・每一停車場以獎助 1 次為限,並依申請順序核發至當年度預算用罄為止。獲准獎助後營運每滿 1 年,全年平均停車率達 30 %者,得申請補助每年應分攤之地價稅及房屋稅,並以 4 年為限。申請人應於獲准獎助日起每滿 1 年後之 6 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府交通局提出地價稅、房屋稅獎助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onestop.tainan.gov.tw/eservice/statistics?itemId=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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