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出 115 年度環境教育活動補助計畫,旨在鼓勵經政府立案的民間團體及臺南市私立學校推動環境理念並配合環保政策。符合資格的申請單位,每年度最高可獲得 20,000 元的補助,若符合除外規定則最高可達 30,000 元,總預算為 108 萬 1,000 元,用罄即止。申請單位需檢附公文、立案證明、活動計畫書及切結書等文件,並於 2025/12/01 至 2026/12/10 期間向環保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經政府立(備)案之民間團體或本市私立學校;推動環境理念,配合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動環保政策等相關活動
・補助環境教育活動經費:同一民間團體或私校一年度累計金額以不超過 20,000 元為原則
・符合除外規定之補助:最高 30,000 元
・總預算:1,081,000 元,用罄即停止補助
・申請:需檢具相關文件向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東區辦公室)
・🕒08:00~12:00|13:30~17:30(12:00~13:30休息)
・- 申請案件必須於計畫開始前 2 周提出
最高1,081,000元
2025/12/01 ~ 2026/12/10
資料來源:https://www.tnepb.gov.tw/mode03_view.aspx?item=2025120509172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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