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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0元→109年度南投縣補助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要點

教育文化 臺南市

【內容簡介】

・南投縣政府為鼓勵並輔導縣內各級學校、公私立機構、法人及團體辦理家庭教育活動,特提供此項補助。本要點旨在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與家人關係,健全家庭功能。申請計畫以服務原住民、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隔代教養及單親家庭等弱勢族群為優先。補助項目包含講師鐘點費、交通費、誤餐費、場地租借費、講義資料費及材料費等,同一單位每年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 20,000 元。申請單位需於活動開始前一週,檢附相關文件向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於南投縣設立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公私立機構;依法設立並經南投縣政府社政主管單位許可立(備)案之社團法人、社會團體、社區發展協會、基金會
・講師鐘點費:外聘教授每節 2,000 元
・講師鐘點費:內聘專家學者或與主辦單位有隸屬關係之機關(構)學校人員(含退休人員)每節 1,000 元
・外地講師交通費、住宿費:比照相當職級之差旅支給標準(有住宿事實者)
・誤餐費:每人每餐 80 元
・場地租借費:最高 5,000 元
・場地佈置費:最高 5,000 元
・講義資料費:最高每人 100 元
・材料費:最高每人 150 元(不含讀書會指定用書)
・雜支(含照相、文具、紙張、印刷、文宣及郵電費):活動總經費 5 %內支用
・同一單位年度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20,000 元為原則(配合本府相關家庭教育計畫者不在此限)
・申請:申請單位於活動開始前一個禮拜,檢附相關文件函送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提出申請
・📍540228南投市中興路669號1樓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30-17:30
・申請補助案件應於計畫書、邀請函或活動會場標示南投縣政府及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補助字樣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ntc.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3369&pid=3368&docid=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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