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部為鼓勵國內各大專院校學生投身外交工作,特別設立「外交獎學金」。此獎學金旨在支持有志於外交領域的優秀學子,申請者需修讀相關課程並達到一定的學業成績標準。符合資格的學生需備妥申請書、成績單、在學證明、自傳、專題報告及教授推薦函,透過所屬學校提出申請。具備國際會議參與、志工或實習經驗者將獲優先考量。
・對象(須符合):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須修讀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 5 門以上;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述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 2 門;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 80 分以上;學業總平均及操行成績均在 80 分以上;體育成績 75 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外交獎學金
・申請:向所屬學校申請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
・符合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資料來源:https://www.mofa.gov.tw/cp.aspx?n=7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