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協助符合條件的民眾減輕稅務負擔。此優惠適用於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已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為維持優惠稅率,若因故遷出戶籍,原址至少需保留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民眾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 40 日(即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逾期則自次年起適用。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洽詢。
・對象(須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該地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戶籍遷出者,至少應保留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申請:向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申請
每年 9/22 前
資料來源:https://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251&id=16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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