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供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服務,旨在協助因天災受損的房屋、土地、汽機車及受影響的營業人減輕稅務負擔。此服務涵蓋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的減免,依據災害造成的損失程度和稅目種類,提供免徵、減半徵收或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等優惠。申請人需在災害發生後或指定期限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或其分局提出申請,亦可透過線上系統辦理。
・對象(符合任一):房屋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 30 % 以上;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或技術上無法使用;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者;汽、機車因天災受損致無法使用或必須進廠修復始能使用者
・房屋稅(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 50 % 以上):自發生之日起免徵房屋稅,至修復為止
・房屋稅(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 30 % 以上,不及 50 % 者):自發生之日起得減半徵收房屋稅,至修復為止
・地價稅:地價稅全免
・娛樂稅: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或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使用牌照稅:當期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如有溢繳稅款者,准自災害發生之日起退還溢繳稅款
・申請:依不同稅目,申請人需在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房屋稅、使用牌照稅)、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地價稅,約 9 月 22 日),或隨時(娛樂稅)向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竹東分局申報。亦可透過線上申辦系統申請。
・📍總局:302099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竹東分局:310004竹東鎮杞林路71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 ~ 12:00,13:00 ~ 17:00 (全功能服務櫃臺中午不打烊)
・車輛已辦理停駛者,須於修復後,再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恢復課稅。
資料來源:https://www.chutax.gov.tw/cp.aspx?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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