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每位身心障礙者限 1 輛車可享免稅。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免稅金額有排氣量限制,以總排氣量 2,400 立方公分以下或電動車馬達最大馬力超過 262HP 或 265.9PS 的稅額為限。若已繳納當年度稅款,可申請退還自免稅生效日起至年底的稅額。身心障礙者本人名下的車輛,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會主動核免,無需申請;其他情況則需自行提出申請,可現場隨到隨辦、書面或線上辦理。
・對象(須符合):具備身心障礙證明;每位身心障礙者以 1 輛車為限;車輛總排氣量限 2,400 立方公分以下,或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 262HP 或 265.9PS
・對象(符合任一):身心障礙者本人為車主;車主為身心障礙者的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此情況下,身心障礙者需有駕照但無車,或無駕照)
・使用牌照稅免徵:每位身心障礙者以 1 輛為限
・免徵金額:以總排氣量 2,400 立方公分或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 262HP 或 265.9PS 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退稅:當年度已繳納者,可退還自免稅生效日起至年底之稅額
・申請:現場隨到隨辦、書面申請(處理期限 4 天)、線上申辦(QR-Code)
・📍總局:302099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竹東分局:310004竹東鎮杞林路71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2:00、13:00~17:00(全功能服務櫃臺中午不打烊)
・身心障礙者本人之車輛,可由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主動核免,免提出申請。若身心障礙者無車輛,無論有無駕照,均可以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之車輛提出申請,經核准後自申請日起免徵,非以身心障礙者證明(手冊)或停車證製發之日期為免稅核准日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