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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0元→113年度新竹市文化局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新竹市 期限 2024-11-30 已過期

【內容簡介】

・新竹市文化局為扶植在地傑出演藝團隊,提供營運補助,以協助團隊提升專業創作水準、穩定行政及營運能力,並促進長期發展。補助對象為於新竹市立案,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的團隊,需具備優異演出經驗、藝術創造潛力(每年至少 2 場公開演出,含 1 場售票),且財務行政制度健全。補助範疇包含人事費、場地費、業務費、維護費、旅運費及部分設備費,其中人事費與場地費每月上限為 20,000 元,設備費限 10,000 元以下。團隊需於每年 1 月 31 日前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至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經初審及決審後核定補助金額。
・對象(須符合):於新竹市立案,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演藝活動的團隊;演出經驗績優、具地方特色而足以向其他縣市推展者;富有藝術創造潛力,每年至少有 2 場以上公開演出作品(含 1 場售票演出);財務收支與行政作業制度健全者
・人事費:每月以 20,000 元為上限
・場地費:每月以 20,000 元為上限
・業務費:實施特定工作計畫所發生的費用(例如:郵電費、印刷費、行銷宣傳費、設備租借費、攝錄影費、版權費、誤餐費等)
・維護費:器材或設備之修繕或養護費用(例如:樂器維護費、道具維護費等)
・旅運費:因本計畫公出之車資及旅費或公物搬運費(例如:機票費、證照費、車資、運費、餐費、住宿費等)
・設備費:金額限 10,000 元以下
・申請:郵寄(依郵戳期限為憑)或親送至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 17 號演藝廳 3 樓表演藝術科辦公室,外信封請註明”徵選傑出演藝團隊補助”
・📍300005 新竹市中央路 109 號
・🕒週一至週五 8:00 ~ 12:00,13:00 ~ 17:00
・- 宣導品、紅布條、禮品及禮金等不得列入補助範圍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4/01/31

資料來源:https://culture.hccg.gov.tw/ch/home.jsp?id=586&parentpath=0,3,23&mcustomize=municipalnews_view.jsp&toolsflag=Y&dataserno=202402010006&t=MunicipalNews&mserno=202111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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