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常態招募義勇消防人員、婦女防火宣導隊及救護義消,歡迎年滿 20 歲、身心健康且居住當地的中華民國國民加入。申請者需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並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加入後將接受基本訓練、專業訓練及常年訓練等,其中救護義消需完成初級救護技術員專業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明。有意願者可至花蓮縣消防局所屬 22 個消防分隊辦理報名手續。
・對象(須符合):年滿 20 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居住當地(花蓮縣);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十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因過失犯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義勇消防人員訓練:基本訓練 48 小時、專業訓練 24 小時、常年訓練每年 24 小時以上
・婦女防火宣導隊訓練:專業訓練 12 小時
・救護義消訓練:基本訓練 48 小時以上、初級救護技術員專業訓練至少 40 小時(課程內容包括心肺復甦術、身體評估、婦產急症、急救器材使用等)、每年延續教育(複訓)8 小時以上
・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明:有效期限 3 年,每年複訓可延長 1 年
・申請:至花蓮縣消防局所屬 22 個鄰近消防分隊辦理報名手續
・📍97071 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例假日休假
・具備資格之退役替代役消防役役男,得優先遴聘擔任義勇消防人員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hlcfd.gov.tw/cp.aspx?n=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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