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補助給與其業務相關且經新北市政府核准登記立案的社會團體,以協助推動警政並產生具體成效的計畫。每個團體每年累計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 20,000 元,但若計畫具公益性質並經警察局核定,則補助金額不受此限制。申請單位需在各年度結束前,檢附相關文件向警察局提出申請,並需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揭露規定。
・對象(須符合):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業務相關的社會團體;經新北市政府核准登記立案的社會團體
・補助計畫:應與警政業務相關且對協助推動警政有具體成效之事項
・補助金額:同一團體每年累計以不超過 20,000 元為原則
・補助金額:具公益性質並經本局核定者,補助金額不受限制
・申請: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申請
・📍220238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內勤單位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全案預算金額 113 年為 300,000 元
最高20,000元
即日起至 2024/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3706-978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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