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推出「115年度環污基金補助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宣導、推廣申請案」,旨在鼓勵屏東縣內經主管機關立案的民間團體、非營利組織、社會福利機構及財團法人,共同參與空氣污染防制相關的宣導與推廣工作。符合資格的團體可申請最高 20,000 元的補助,用於研習、參訪、觀摩活動的鐘點費、撰稿費、場地費、印刷費、交通費、評審費及保險費等。總預算中,社區發展協會等環保團體及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各分配 50,000 元。申請期間為 2026/01/01 至 2026/12/31,申請單位需備妥申請函、實施計畫、經費概算明細表及聲明書等文件,向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經主管機關立案之團體、非營利組織、社會福利機構及財團法人
・辦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宣導、推廣等工作:個別受補助者補助金額以不超過 20,000 元為原則
・補助項目包含研習、參訪、觀摩活動之鐘點費、撰稿費、場地費、印刷費、交通費、評審費及保險費等
・補助社區發展協會等環保團體:總預算 50,000 元
・補助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總預算 50,000 元
・申請:備妥應備文件,向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提出申請
・📍90067屏東縣屏東市北興街56號
・🕒08:00 ~ 17:00 (中午 12:00-13:00 為午休時間)
・補助經費不得對個人舉辦活動贊助,或以定額分配方式處理;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補助經費如有剩餘應予繳回;本府得定期或不定期督導考核補助經費之運用,如發現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虛報、浮報或其他違規等情事,除應追繳全部或一部款項外,得視情節輕重對該團體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無正當理由逾越核銷期限者,各機關、單位得予列管,列入下次補助之考量
最高50,000元
2026/01/01 ~ 202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