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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臺南市政府辦理補助丹娜絲颱風風災住屋毀損之修繕及拆除費用實施計畫

居住生活 臺南市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為協助受丹娜絲颱風影響的市民,提供住屋毀損修繕及拆除費用補助。本計畫針對屋頂、外牆等遭颱風毀損的住屋,補助每戶 20,000 元。申請對象須符合臺南市政府丹娜絲颱風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畫資格,且住屋損壞面積達 20 平方公尺以上,並經政府媒合修繕或自行雇工拆除。申請人需在完成修繕或拆除後,於主管機關指定期限內,備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符合臺南市政府丹娜絲颱風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畫申請資格;住屋損壞面積達 20 平方公尺以上
・對象(符合任一):經政府媒合住屋修繕在案;將自行雇工拆除
・委由政府媒合廠商辦理修繕:核發尾款 20,000 元(需於 2025/10/06 前完成簽約)
・申請人自行雇工完成拆除:核發 20,000 元(需於 2025/10/31 前完成)
・依臺南市政府丹娜絲颱風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畫申請慰助金經核准在案,且自行修繕完成者:核發 20,000 元補助金
・申請:完成修繕或拆除後,繕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依第六點規定,若屬經政府媒合簽約修繕、政府及公益團體拆除或修繕者,不予核發補助金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3fs.tainan.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TU4L3JlbGZpbGUvMC80Njc0Mi9iMmIwNjA5OS1lNmM4LTQ5ZTktODM5ZC1mZjVjNjdjNjQxNGQucGRm&n=MTE0MTEyOF%2foh7rljZfluILmlL%2flupzovqbnkIboo5zliqnkuLnlqJzntbLporHpoqjpoqjngb3kvY%2flsYvmr4DmkI3kuYvkv67nuZXlj4rmi4bpmaTosrvnlKjlr6bmlr3oqIjnlasucG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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