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針對因震災導致建築物被張貼危險標誌,且需要進行弱層補強的住宅提供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受災戶進行建築結構安全改善,涵蓋補強設計、施工及監造費用,並將相關簽證費用納入補助範圍。申請流程包括資格審查、設計審查、施工及竣工驗收,補助款項將分五期撥付,以確保工程進度與品質。此計畫旨在提升震災後住宅的結構安全,保障居民居住權益。
・對象(須符合):住宅建築物;因震災張貼危險標誌;需進行弱層補強
・弱層補強設計費用
・弱層補強施工及監造費用
・相關簽證費用
・補助款分五期撥付:第一期款、第二至第四期款(依實際執行進度達 25%、50% 及 75% 撥付)、第五期款(工程竣工並經執行機關審查通過後撥付)
・施工前應取得建築主管機關圖說審核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