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國小至高中職清寒學生營養午餐補助,旨在照顧家境清寒學生的營養與健康。凡設籍臺北市並符合特定條件的學生,每學期可申請午餐費補助。補助對象包含經社會局核定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評估需協助的學生、原住民學生,以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學生。此外,設籍臺北市但就讀外縣市高中職或全國專科學校專一至專三的低收入戶學生亦可申請此項補助,確保經濟弱勢學生能安心就學。
・對象(須符合):設籍臺北市
・對象(符合任一):為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學生,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經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學生;為社會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經學校評估實有午餐協助需求;為原住民學生;為身心障礙生(須具本府社會局核發之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為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經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學生;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困難,經學校評估實有午餐協助需求;為設籍臺北市且就讀外縣市高中職之低收入戶學生;為設籍臺北市且就讀全國專科學校專一至專三之低收入戶學生
・午餐費補助:每學期核發
資料來源: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EC70A4186D4C828&sms=87415A8B9CE81B16&s=38D2B3982D1A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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