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為協助臺商釐清回臺投資相關稅務問題,提供專業的稅務諮詢服務。此服務旨在支援「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幫助個人及營利事業了解境外資金匯回的稅務規定,包括資金性質辨認、課稅年度認定及所得計算方式等。透過諮詢,臺商可有效降低稅務風險,確保在臺投資過程中的稅負明確性。服務內容涵蓋一般法規諮詢及個案諮詢,並提供各地區國稅局的聯繫窗口,方便臺商洽詢。
・對象(須符合):臺商;個人匯回海外資金者;營利事業自其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境外轉投資事業獲配並匯回投資收益者
・稅務諮詢服務:提供臺商回臺投資相關稅務問題的專業諮詢,包括一般法規諮詢及個案諮詢
・境外資金匯回稅務釐清:協助辨認資金性質、課稅年度認定及所得計算方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參考
・申請:透過電話、電子方式、書面或傳真聯繫各地區國稅局諮詢窗口,或填寫申請書後送件
・個人匯回海外資金如非屬所得則無須課稅;逾核課期間(最長7年)之所得不課稅;同時符合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三門檻才須課稅。如須繳納基本稅額,可扣除海外已繳納所得稅
2019/01/01 ~ 2027/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ntbca.gov.tw/link/d6a5ac8e11af4124923bb050695bb4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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