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為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提供多項生活扶助與福利。這些福利涵蓋生活津貼、醫療補助、教育扶助、住宅租金補助、生育及喪葬補助等,旨在減輕經濟負擔,提升生活品質。申請資格主要依家庭總收入及財產標準核定,符合資格者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
・對象(符合任一):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臺中市公告之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且家庭財產(動產及不動產)不超過臺中市公告之當年度低收入戶家庭財產標準;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臺中市公告之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1.5 倍,且家庭財產(動產及不動產)不超過臺中市公告之當年度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標準
・低收入戶生活津貼(第一款扶助戶):戶內補助人口每人每月 11,918 元
・低收入戶生活津貼(第二款扶助戶):每戶每月 6,825 元
・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未滿 16 歲):每月 3,008 元
・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高中職以上在學):每月 6,825 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65 歲以上):每月 8,329 元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輕度):每月 5,437 元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中度以上):每月 9,485 元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輕度):每月 4,049 元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中度以上):每月 5,437 元
・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春節):每戶 2,500 元
・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端午節、中秋節):每戶 1,500 元
・低收入戶全民健保保費:全額補助
・中低收入戶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保費之 50 %(未滿 18 歲全額補助)
・低收入戶國民年金保費:全額補助
・中低收入戶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保費之 70 %
・低收入戶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可補助
・低收入戶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符合標準者可申請,每日最高 1,500 元,每人每年最高 150,000 元(看護行為結束後 3 個月內申請)
・中低收入戶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符合標準者可申請,每日最高 750 元,每人每年最高 60,000 元(看護行為結束後 3 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市民醫療補助:扣除不補助項目後,全額補助,每人每年以 150,000 元為上限(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申請)
・中低收入戶市民醫療補助:扣除不補助項目後,補助 80 %,每人每年以 150,000 元為上限(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教育扶助: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
・中低收入戶教育扶助: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60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學交通補助(國小):每人每學期 1,000 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學交通補助(國中):每人每學期 2,000 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學交通補助(高中職):每人每學期 4,000 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學交通補助(大專(學)以上):每人每學期 6,000 元(研究所不補助)
・低收入戶住宅租金補助(戶內 1 人):每月 2,000 元
・低收入戶住宅租金補助(戶內 2 至 4 人):每月 4,000 元
・低收入戶住宅租金補助(戶內 5 人以上):每月 5,000 元
・低收入戶房屋稅減免:免徵房屋稅
・低收入戶生育補助:每胎 10,200 元,雙胞胎 20,400 元,依此類推(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產婦補助:分娩前後各 2 個月(共 4 個月),每月 4,000 元,一次發放(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嬰兒營養補助:每個嬰兒每月 1,800 元,最多補助 12 個月,一次發放(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0 至 2 歲育兒津貼:第 1 胎 5,000 元/人/月、第 2 胎 6,000 元/人/月、第 3 胎 7,000 元/人/月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2 至未滿 5 歲育兒津貼:第 1 胎 5,000 元/人/月、第 2 胎 6,000 元/人/月、第 3 胎 7,000 元/人/月
・低收入戶到宅坐月子服務:補助產婦 15 天坐月子服務(一天 8 小時)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最高 30,000 元(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申請)
・低收入戶機構安置補助:未滿 65 歲生活無法自理、非身心障礙者,每月 21,000 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以工代賑: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轉介:提供就業服務資訊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幼童常規疫苗接種診察費:當次接種家長無須支付診察費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補助:初期(懷孕第 11-14 週)或中期(懷孕第 15-20 週)擇一補助
・低收入戶配戴助聽器補助:每只助聽器至多 5,500 元(4 年內同一耳位不得重複申請)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敬老眼鏡補助:年滿 65 歲(原住民 55 歲)以上,每人補助一次,單價上限 1,000 元
・低收入戶有線電視補助:裝機及收視費用補助,以業者公告規定為準
・低收入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全額減免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機車汰舊換新補助:以環保局公告規定為準
・低收入戶燃料補助(桶裝瓦斯):1-2 口每月 100 元、3-4 口每月 150 元、5 口以上每月 200 元(當月分中油公司公告牌價每公斤高於 30 元才補助)
・低收入戶天然氣補助:每戶每月減免 60 元
・低收入戶火災警報器:免費安裝一具火災警報器,同一地址最多補助 1 次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每月自存 500、1,000 或 1,250 元,政府補助 1:1 相對提撥款(每年最高 15,000 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臺中市自立家庭築夢踏實計畫:親代與子代每人每月最高自存 1,000 元,政府補助 1:1 相對提撥款(每戶每年最高 24,000 元)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後備指揮部人才招募結合脫貧計畫:薪資所得扣除當年度每月基本工資,增加之收入得免列入家庭總收入,免計期間最長 3 年,必要時得延長 1 年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弱勢青年就業自立培植計畫:每月存款 10,000 元,補助 2,000 元,最高可累積 72,000 元資產
・中低收入戶經濟弱勢兒少生活扶助:每月 2,197 元(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滿 18 歲者,年滿 15 歲未繼續升學者除外,且符合父母一方非自願性失業、戶內兒童及少年患有重大傷病、父母一方患有重大傷病致無法工作、一方監護、一方死亡、失蹤或因案服刑中等條件之一)
・申請:洽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
・如有未盡事宜,依社會救助法、臺中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及生活扶助作業規定辦理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35811/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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