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提升新進農民的農業經營實務能力,推動農場見習計畫,鼓勵符合資格的農場申請成為見習農場。經核定的見習農場需提供學員不低於基本工資的薪資,並辦理勞健保或意外險。農業部將依見習農場指導學員的實際日數或時數,每月核發見習指導費,最高每人 5,000 元。此計畫旨在透過實務訓練,培育農業新血,同時減輕見習農場的指導成本,促進農業產業的永續發展。
・對象(符合任一):領有相關事業許可證或依農場登記規則取得農場登記證之農業生產合作社、合作農場、農場、種苗場、畜牧場、禽畜種原生產場所;依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完成登記之農業產銷班;農業部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輔導之大專業農;取得特定漁業執照、漁業權漁業證照或陸上魚塭養殖登記證之經營或作業場所;農業企業機構;經農業部完成專案輔導之青年農民
・見習指導費:每月見習達 20 日或累計總時數達 160 小時以上,核發每人 5,000 元
・見習指導費:每月見習達 10 日以上至未滿 20 日,或累計總時數達 80 小時以上至未滿 160 小時者,核發每人 2,500 元
・申請:填具申請書、訓練實施計畫、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見習場地照片 2 張,email 至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趙先生收
・📍100212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37 號
・🕒星期一~五 AM9:00~PM6:00
・- 見習農場應依實際工作內容核給見習學員薪資,且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第 21 條所規範基本工資之數額
最高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academy.moa.gov.tw/list.php?id=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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