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微型創業鳳凰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旨在協助具備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失業者創業。申請人需備妥創業計畫書、身分證明、信用報告及相關登記文件,並完成創業研習課程。申請流程包含在地服務窗口收件、文件審查、顧問訪視及審查會審查。通過審查後,申請人可在指定期間內向合作銀行辦理貸款撥付,以支持其創業發展。
・對象(須符合):具備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已完成所營事業主管機關登記及稅籍登記;已完成勞動部或政府機關(構)創業研習課程,並取得時數證明文件(依本辦法第9條所定再次申請本貸款者,免附);申請人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或已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
・微型創業鳳凰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金額未載明,需經審查會審查通過後核發
・申請:郵寄或親送至在地服務窗口,或透過線上申貸系統辦理
・🕒機關上班日早上 8:30 ~ 下午 17:30
・申請人應於核發審查結果通知後 3 個月內持通知函至承貸銀行辦理貸款,承貸銀行於 14 日內撥貸
資料來源:https://beboss.wda.gov.tw/cp.aspx?n=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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