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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50,000元→115年度臺北市政府青年局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

財經金融 臺北市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為鼓勵民間團體提供青年實習機會,特別推出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這項補助旨在協助新創營利事業、人民團體、社會企業及公益團體等民間組織,透過進用實習青年來增強組織體質或市場競爭力。符合資格的實習單位,每進用一位實習青年,每月可申請 10,000 元的實習指導費補助,最長可補助 6 個月,且實習單位當年度最高可領取 150,000 元。申請單位需提供每月實習時數達 64 小時以上、依基本工資給薪並依法投保的實習職缺,並需符合設立登記年限及地點等條件。實習青年則需具備臺北市學籍或戶籍。
・對象(須符合):實習單位須提供每一實習青年每月實習時數達 64 小時以上之實習職缺;實習單位應依據勞動部公告當年度之基本工資給薪;實習單位應依法為青年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提繳;實習單位與實習青年所簽訂之勞動契約須滿 1 個月;實習單位進用實習青年每月參與實習時數須達 64 小時以上;實習青年須為臺北市轄內各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或戶籍設於臺北市轄內之就讀全國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
・對象(符合任一):實習單位為申請時依法設立登記於臺北市未滿 8 年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等;實習單位為依法立案或會址設於臺北市或可提供臺北市實習職缺之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實習單位為申請時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未滿 8 年之他縣市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且可提供臺北市實習職缺
・實習指導費補助:進用每位實習青年每月 10,000 元,最長補助 6 個月,實習單位當年度以 150,000 元為上限
・申請:掛號郵寄、親送或委託向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辦理
・檢附文件不全者,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文件不全者,本局得依現有資料逕為審核。實習指導費依申請先後順序核撥

【金額/折扣】

最高150,000元

【期間】

每年至 11/10 前

資料來源:https://youth.gov.taipei/api/v1/file.download?file_id=f36c6e2d-0d0c-46bd-ba3b-fe6796c35e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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