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辦理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僱用安定措施,針對因應國際情勢而實施減班休息的特定行業勞工提供薪資補貼。符合就業保險資格的被保險人,若所屬事業單位為食品、紡織、橡膠、塑膠、金屬、電力設備、機械設備、汽車及其零件、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等製造業,且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即可申請。補貼金額為薪資差額的 70 %,最長可領取 6 個月,並可合併領取訓練津貼。申請人需備妥薪資補貼申請書、身分證明、薪資清冊及存摺影本,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符合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9條或第17條之1規定之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於本公告辦理期間,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實施減班休息);所屬事業單位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所定下列中類行業: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行業別認定以事業單位於公告生效之日,就業保險、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登載之行業別,或其他足資證明所屬行業之證明文件為準。但事業單位於公告生效之日以後設立者,以其設立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日之行業別證明文件為準
・薪資補貼:按薪資差額 70 % 發給,最長 6 個月
・訓練津貼:參加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第6條訓練課程者,可合併領取訓練津貼,合併領取數額不得超過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
・申請:詳見台灣就業通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https://gov.tw/3ih),可線上申辦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2026/02/01 ~ 2026/07/31
資料來源: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A519A52B9D376CD&sms=78D644F2755ACCAA&s=D53DEEB8C63E40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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