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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經費補助(第四次公告)

財經金融 臺北市 期限 2023-12-15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推出112年度勞動教育經費補助計畫,旨在支持設籍於臺北市的工會聯合組織、企業工會、產業工會、職業工會及人民團體,辦理勞動教育課程。本計畫總預算約 150 萬元,每場次課程最高可補助 60,000 元。申請單位需規劃至少 3 節以上課程,每節 50 分鐘,並確保每節有至少 20 名學員參與,其中必須包含「性別平等工作」相關重點課程。申請採臨櫃親送方式,先到先受理,額滿為止。
・對象(符合任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11年12月27日公告第1類補助對象之工會聯合組織;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12年1月9日公告之工會聯合組織補助對象;本市立案非屬上述補助對象之工會聯合組織;本年度未匡列之本市立案企業、產業工會組織;本年度未匡列之本市立案職業工會組織;本市轄區內人民團體(政治團體除外),會址需設立於本市,且組織章程所載宗旨涉及勞動事務(例如:促進勞資關係和諧或維護勞動權益之倡議等)
・勞動教育經費補助:每場次最高補助 60,000 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1,500,000 元
・講師鐘點費:外聘專家學者每節 2,000 元;內聘所屬人員每節 1,000 元(授課節數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出席費:每人次 2,000 元(外聘講師至少 2 人以上,綜合座談時數至少 1 小時,最高補助 10,000 元)
・教材費:每人次 200 元(最高補助數量為核准人數加 10%)
・場地費:超過 3 節課程每日最高補助 10,000 元;3 節(含)以下半日最高補助 5,000 元
・膳食費(早餐):每人次 60 元
・膳食費(午餐/晚餐):每人次 350 元(午晚餐合計不得超過 500 元,最高補助數量為核准人數加 10%)
・交通費:每場次最高補助 20,000 元
・住宿費:每人次 800 元(最高補助人數以核准人數加 10%)
・郵電費:每場次最高補助 4,000 元
・文具費:每場次最高補助 5,000 元
・場地佈置費:每場次最高補助 3,000 元
・教材搬運車資費:每場次最高補助 2,000 元
・行政管理費、雜支(含保險費、照片沖洗、講師車資、茶水、門票、學員識別證、行政人員加班費):每場次最高補助 9,000 元(行政人員加班費每場次最高 4,000 元,定額補助每小時 150 元)
・申請:臨櫃親送至臺北市政府北區聯合服務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採先到先受理,至補助額度用罄為止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申請文件遞送地點)
・🕒受理申請日期 2023/08/21 上午 8 時發放人工號碼牌;2023/08/22 ~ 2023/08/25 需先至取號機取號;收文時間為上午 8 點 30 分至下午 5 點
・受補助單位應於勞動教育經費補助計畫核定後,始得執行。核准補助計畫有變更之必要者,應於課程辦理 3 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報經本局核准

【金額/折扣】

最高1,500,000元

【期間】

2023/08/21 ~ 2023/08/25

資料來源: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775D186E2307F53&sms=572B9625A0886E9F&s=EB0124D262D49E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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