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推出 112 年度勞動教育經費第三次公告補助,旨在提升勞動知能、保障勞工權益。此補助計畫針對臺北市立案的企業工會、職業工會、產業工會、工會聯合組織,以及會址設於臺北市且宗旨涉及勞動事務的人民團體。每場次勞動教育課程最高可獲 60,000 元補助,總預計補助金額達 126 萬元。申請單位需規劃至少 3 節課程,其中包含重點課程,且每節學員至少 20 人。申請方式採臨櫃親送,依遞件時間排序,至各類補助額度用罄為止。
・對象(須符合):臺北市立案之企業工會組織;臺北市立案之職業工會組織;臺北市立案之產業工會組織;非屬本局 2023 年度第 1 次及第 2 次公告受理補助對象之工會聯合組織;本市轄區內人民團體(政治團體除外),會址需設立於本市,且以組織章程所載宗旨涉及勞動事務為限;(針對第三類之工會聯合組織)至 2023/05/31 止,應成立滿 1 年以上,以送本局備查之 2022 年度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資料為依據;(針對第三類之工會聯合組織)組織名稱需冠「臺北市」;(針對第三類之產業工會)於 2020/10/01 後成立者,組織名稱需冠「臺北市」;(針對第四類人民團體)應檢附立案證書影本及組織章程
・勞動教育經費補助:每場次最高 60,000 元
・總預計補助金額:1,260,000 元
・企業工會組織補助:300,000 元,計 5 場次
・職業工會組織補助:240,000 元,計 4 場次
・產業工會組織及工會聯合組織補助:480,000 元,計 8 場次
・人民團體補助:240,000 元,計 4 場次
・講師鐘點費(外聘專家學者):每節 2,000 元
・講師鐘點費(內聘所屬人員):每節 1,000 元,授課節數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出席費(外聘講師):每人次 2,000 元,最高補助 10,000 元
・教材費:每人次最高 200 元
・場地費:超過 3 節課程以 1 日計最高 10,000 元;3 節以下以半日計最高 5,000 元
・膳食費(早餐):每人次 60 元
・膳食費(午餐/晚餐):每人次 350 元,午晚餐合計不得超過 500 元
・交通費:每場次最高 20,000 元
・住宿費:每人次 800 元
・郵電費:每場次最高 4,000 元
・文具費:每場次最高 5,000 元
・場地佈置費:每場次最高 3,000 元
・教材搬運車資費:每場次最高 2,000 元
・行政管理費、雜支:每場次最高 9,000 元
・行政人員加班費:每場次最高 4,000 元,定額補助每小時 150 元
・申請:臨櫃親送至臺北市政府北區聯合服務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先至取號機取號後,再至NO.34勞動局收文櫃台送件申請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收文櫃台);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勞動局)
・🕒收文櫃台收文時間為上午 8 點 30 分至下午 5 點;勞動局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30、下午 1:30-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採先到先受理,至各類補助額度用罄為止;每場次勞動教育至少應安排 3 節以上課程,每節至少 50 分鐘,每節參與課程學員至少 20 人;課程辦理地點限於臺灣本島,不得於交通工具上或用餐時講授;講師鐘點費及保險費為必要申請項目;受補助單位相關人員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者,應主動身分揭露
最高1,260,000元
2023/07/12 ~ 2023/07/27
資料來源: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775D186E2307F53&sms=572B9625A0886E9F&s=30A435C45F128C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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