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為協助綠島及蘭嶼鄉的末期病人,在臺東就醫後能順利返鄉接受安寧照護,特別訂定此交通費補助原則。這項補助旨在減輕離島居民在生命末期的交通負擔,涵蓋從臺東返回綠島或蘭嶼的船舶或航空器費用。補助金額依居民收入狀況而異,中低收入戶可獲全額補助,一般居民則依交通工具類型及鄉鎮別,獲得部分或定額補助。實際申請與執行細節由各鄉公所自行訂定計畫辦理。
・對象(須符合):設籍綠島鄉或蘭嶼鄉;經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罹患嚴重傷病,不可治癒,且有醫學證據顯示近期內病程將進行至死亡)
・安寧返鄉交通費(船舶或航空器):中、低收入居民全額補助
・安寧返鄉交通費(飛機):一般居民核實補助 1/3
・安寧返鄉交通費(船舶,綠島鄉):一般居民最高 50,000 元
・安寧返鄉交通費(船舶,蘭嶼鄉):一般居民最高 100,000 元
・申請:請洽綠島鄉公所或蘭嶼鄉公所辦理
・各鄉公所應自行訂定補助實施計畫,並編列經費補助
最高100,000元